防卫过当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个初一女生(14岁),在本校被一名外校的高一男生殴打,该女生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刺中男生的左胸,导致其不治死亡。
此事的关键在于,被殴打时殴打人有无严重危害被殴打人身的安全。也就是说有无人身权利造成的威胁迫在眉睫。所谓威胁迫在眉睫是指,达到了如果无防卫措施,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将会受到损害的程度。这个程度是判断负刑事责任与不负刑事责任的关键。 根据 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三款作出无限度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14岁女生是在不法侵害人正在进行严重暴力行凶时(且勿论其是杀人、重伤害、亦或轻伤害),采用打击侵害人的方法,制止其行凶行为继续进行,首先应当认定其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且该不法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在进行,属于无限度防卫的范围,尽管致了男生死亡的后果,亦应认定为并无过当,属正当防卫。
该女生才14岁,建议在公安立安侦察阶段,他的监护人就应尽快聘请一位律师介入此案。因为该女生陈述被殴打时的情形是本案定性的重中之重!!!如果处理的不妥,该女生将因防卫过当而受到刑事处罚,其法定监护人也将承担民事部分的赔偿。 。
要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一定要为这女孩请个好律师,根据案发时的情况,有可能做无罪辩护的。
要看具体情节而定,如:男生用什么打,打的力度如何,女孩受伤程度如何,旁边是否有人帮忙,小刀是什么刀,有多小,为什么带刀等等,才可决定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是免于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何况是过失杀人呢
活该。。。死一个少一个。。。这个女孩带刀干什么?
答:那是肯定的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