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问题(服刑地是在犯案地还是在被抓地还是在户籍地)?
如果罪犯甲是在北京作案,在上海落网,而他是广东人,那么最后判刑后的服刑地应该是在哪个地方呢?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罚的执行,由审判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狱或其他机关执行。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种,不同的刑罚,会有不同的执行机关。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象你所讲的这种情况,罪犯甲的审判机关应该是北京的人民法院。如果刑罚不是十分严重,其服刑地一般在北京地区的某监狱执行。
同意
法院判决地的监狱。
应该是在北京的某监狱服刑。
答:应以被告人被审判法院地为服刑地,也就是说在深圳服刑!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