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碰到人后怎么处理
4个月前正好是梅雨季节,早上上班时雨下的很大,开车时汽车侧面轻微碰擦到人家电瓶车,那辆电瓶车重心不稳摔倒了。我当时因为汽车侧面玻璃水汽很大没有察觉到碰擦,所以还是像往常一样开车到单位上班,后来派出所打我电话,我才知道出了事故。到了派出所看到对方只是皮外伤,警察认定普通交通事故,并且给我开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我也打了保险公司电话。警察告诉对方,先去看伤,看好伤后将病历卡和看伤的发票给我,由我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当时对方答应了。可是仅仅过了一个月不到,对方就到我单位里就吵着叫我出钱给他看伤,说自己没钱看伤,我当时看他伤基本好了还叫我出钱,估计要敲我竹杠,于是没答应,并叫他跟我去了一次派出所。那个当时受理的警察叫我不要出钱,让他自己垫付,除非对方要做手术你才能垫付。警察还跟对方说,你是皮外伤,有保险公司理赔你怕什么?对方见敲不到钱,气急败坏的威胁我说要跟我打官司,并且之前看病的发票和病历卡不给我,所以这起小事故直到现在还没处理好。我想问一下保险公司理赔期限是2年,要是过了理赔期限还不给我看病发票的对我有不利吗,我该怎么处理?还有他要跟我打官司,我是跟他打还是私下和解
保险公司理赔期限是2年同时有一条民事纠纷追溯期也是2年,如果2年内他不给你医疗卡和病历,那么干脆告诉他,过了年不伺候了,随他便.如果他要打官司,其实呢尽管交通事故责任在你 ,但是毕竟你友有个积极处理的主动,最后的结果是他不配合导致的后果,结果其实对他未必有利 坚决不要私了,碰上这么一个角色,私了对你不利
··交通事故,应当由交警认定责任,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不知道为何派出所插手处理。不过,派出所的说法基本正确,只是垫付医疗费是人之常情的通常做法,并不是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是事后结算。 你们的纠纷,公安部门处理,对方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不起诉的,过期视为弃权,起诉时效为一年内。 可以不理他的胡闹,遇敲诈勒索可以报警解决。
答:不可以 等到结案的时候在警方的协调下,双方一手交钱,一手拿取你所需的发票什么的,然后才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 不结案,保险公司根本不给理赔的(小额)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