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工程量款和总包合同价款差的处理
在某大型土石方工程中,总包方和业主以总价包干的形式签订合同,总包方以固定单价形式与多家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分包商的施工总量超出总包方与业主方签定总包合同量(分包商的计算依据根据业主提供给总包方的设计原始地形算至设计地形)。结算时分包商根据固定单价合同的性质要求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总包方则以总包合同总量包干为理由拒绝支付量差部分工程款。 敬问:此类情况下,总包合同与分包和同的性质区别在哪?工程量款的计算有没有必然联系?总包方的拒绝理由是否成立?相关规定: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怎么理解? 恭谢!!!
性质待定,对工程量及工程款是没有特别影响的;总包方的理由不成立。 对于分包合同的内容你你没有具体说明,不好定性。但总包合同是定额结算合同;而现阶段,施工合同多为清单报价合同; 对于工程款的结算,还是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在不是定额结算的前提下,即清单报价,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均应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那句话的理解,就是分包是分包,总包是总包,两者之间无关、无任何联系。 建议:在承揽工程时一定要走相关的法律程序,由自己的法律顾问来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处理法律问题的费用,要远比出事后的费用要低的太多了!
答:第一,有些合同有适用范围,如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不长,技术不复杂且设计完善,造价相对较低的工程;而可调价格合同适用各种工程;再者成本加酬金也只适用于抗洪,抢险...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