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呢?我是九级工伤?
我是九级工伤,解除合同后给公司要一次性就业补偿,公司不配合调解,我该怎么办呢?
不配合调解,先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对你有帮助 请点好评 谢谢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根据用人单位所在省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是暂没有收集到拖欠或克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或对劳动者的补偿,所以你只能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金。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利益你都全部得到,只差这一项,那么,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任你选择。如果还有其他权益没有得到,且双方争议很大,建立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的材料就是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附上你的工伤认定,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查询的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或机读信息),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立案了。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给好评啊。谢谢。)。
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在仲裁委如果公司要调解也是可以继续调解的。而且经仲裁委做出的调解书有法律效力。
申请劳动仲裁。
九级工伤解除合同的,单位应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该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你可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具体待遇标准各省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仲裁部门或律师。
如果无法调解,可以起诉,你也可以去劳动局反映一下。
答: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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