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给其原集团别的工厂不愿去的有经济补偿?
工厂转让,员工转给其原集团别的工厂不愿去的有经济补偿吗
原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不受最高年限十二年的约束。就是说工作了20年支付20个月的工资,35年支付35个月工资。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给好评啊。谢谢。)
你好,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 公司股权转让与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股权转让,导致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影响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