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与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关系是什么?
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与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关系是什么?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家庭成员中 既有受害人,也有加害人。虽然受害人和加害人都有自己的合 法权益,但是,本法的立法目的是预防和制止暴力。因此,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应以保护家庭中的受害人为宗旨,对受害人给予及时的救助和支持。本法中的核心制度,如告诫制度、人 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都是为了保护受害人。
在保护受害人的过程中,加害人除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外,其民事权利和行动自由有时也需要受到限制。如,在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下,加害人可能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不能接触子女行使监护权等。这种 限制是为了防止受害人及其亲属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特别保护措施,不成视为对加害人权益的侵害。
此外,为了保护受害人,教育、惩治加害人,而在一定范 围内公开施暴行为,如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将某人实施 家庭暴力的情况通知社区、单位等,这并不是侵犯了加害人的隐私权。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中的以强欺弱,是对家庭中弱 势成员的欺凌、控制和伤害,侵犯的是家庭成员的人权,家庭暴力本身不是隐私。
为了保护受害人而公开施暴事实,反而有 助于对家暴行为人形成舆论压力,加强社会监督,从而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合力。
答:新婚姻法第43条和第45条专门给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指出了保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1)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家庭成员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