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应当 如何处理?
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应当 如何处理?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都属于公法责任,与行政责任相比刑 事责任是更为严厉的国家惩罚,为体现过罚相当原则,触犯刑法 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能以罚代刑。移送是指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无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司 法机关处理。实践中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因受部门利益的驱使,对应当移 送的刑事案件不移送,罚款了事;有的由于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 力差,不能准确地判定罪与非罪,出现了以罚代刑的问题,使犯 罪分子逍遥法外,破坏了刑罚制度,影响了执法效果和社会的稳 定。
为杜绝以罚代刑现象,依法惩治犯罪行为,2001年7月国 务院颁布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明确规 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依据、程序、 标准,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建立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行 政处罚法也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作了规定。
本法作了相 应规定,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 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机关不能继续行使行政管辖 权,更不能以罚代刑。本法第21条在明确移送制度的同时,又进一步规定了不仅 移送案件,还要移送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
在实 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为了部门利益,截留查封、扣押、冻结的财 物,影响了案件的处理,给司法机关办案带来不便。因此,在启 动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后,案件的管辖权转到司法机关,原办案的 行政机关应当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财物都移送,以便司 法机关查办案件。
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 定》,行政机关在司法机关决定立案后,应当于接到立案通知书 之曰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给 司法机关,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另外,行政机关在将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之后,应当通过 书面的方式告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主管机关, 掌握案件办理的有关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合理 的救济途径。
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等少数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大多数行政机关还没有强制执行权。这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强制被处罚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时...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