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探视孩子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现居住江苏,经法院调解离婚,在法院民事调解书中明确写明“被告××享有对已婚长女××每月2次探视权。
被告××多次电话联系要求探视孩子被原告拒绝。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探视孩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探视孩子需要什么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也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因此,离婚后双方对孩子都有探视权,如果已经达成协议而对方不履行的,可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采取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来达到探视孩子的目的。
手续也很简单,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法院的调解书等相关证件,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就行了。
答: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