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意义的当事人与程序意义的当事人哪个更合理?
实体意义的当事人与程序意义的当事人哪个更合理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谁更为重要的问题。我认为没有程序正义就谈不上实体正义,因为实体正义需要程序来保障与实现。在保障程序正义的前提现下,实体正义才有意义。当然二者的有机结合,方显法律正义。
答:1、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