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有哪些?
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有哪些?
关于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的具体方式,我国法律法规未进行明确的规定,但 是,为了充分保护患者的自决权,应根据告知义务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分别采用不同 的告知方式方可认定为告知行为有效。具体而言,告知方式包括公示、口头告知、 书面告知等方式。其中,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收费标准等信息应采 用公示的方式;对患者的诊断方案、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信息,应采用告知书等 书面告知形式,如治疗措施告知书、手术风险告知书等,对这些告知书应要求患者 或其亲属知悉后签字确认;对患者病情及手术状况,转医或转诊、家属放弃治疗等 重要医疗信息,应向患者进行全面的告知说明,并在病历中作出详细记录,并应要 求患者或其亲属在病历上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目前部分有条件的医院采用制作 患者病情告知书的形式对患者病情进行详细的书面告知,并由患者或其亲属签字 确认。
综上,对于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对一般性、通用性的医疗情报应采用公示 的方式,对个例性、特殊性的医疗情况应尽量釆用书面告知的形式,如进行口头告 知时,应进行详细记录,并由患者或其亲属于以签字确认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保存 告知的录音或录像。
答:《继承法执行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