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和男朋友在房屋中介介绍在小区租了一套房。每月260元。我每月出了200元。房介给我们开了一张收据。但一时大意。我忘了将我的名字写在收据上面。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租期一年。我给了2500元。我怕他哪天抛弃我又要我出去住。我那笔钱就白给他了。请问:如果哪天不干了。我该怎么办?谢谢,再见。
1、你要保管好,2500元的收条,这可以证明是你给付的房屋租金。 2、对于分手后,继续承租权的问题,对方是没有权利让你搬出去,因为大部分租金是你给付的,同时由于家具是你购买的,所有权属于你,如果你要搬出去,完全可以带走属于自己的东西。
你付房租给他,他给你一张收据,那收据上需写清楚付钱原因、钱数(大写)以及他的签名或盖章,表明他有收那笔钱就行。
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那就相当于花钱买个教训,吃一堑长一智,以后遇到这种事多留个心眼。希望你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答:梦是反的 不要多想 好好爱自己的家人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