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帮我。
如果原告对申诉判决不服提起抗诉而法院对原告提起的抗诉结果从新作出了判决被告不服原告的抗诉判决被告都可以提起什么诉讼直到法院不受理?这些诉讼都有那些法律机关参与它们在其中都有什么具体职责?
如果原告对申诉判决不服提起抗诉而法院对原告提起的抗诉结果从新作出了判决被告不服原告的抗诉判决被告都可以提起什么诉讼直到法院不受理?这些诉讼都有那些法律机关参与它们在其中都有什么具体职责? ··你提出的问题有点费解。 抗诉(民事诉讼中的),是当事人对生效的法院判决不服,请求检察院依法抗诉,抗诉成功,法院再审,重新判决,对此判决结果不服,按照一审程序,仍然可以上诉。 无论原被告诉讼权利平等,也就是说,都可以再次上诉。
如果原告对申诉判决不服提起抗诉而法院对原告提起的抗诉结果从新作出了判决被告不服原告的抗诉判决被告都可以提起什么诉讼直到法院不受理?这些诉讼都有那些法律机关参与它们在其中都有什么具体职责? 看来你对民事诉讼的程序不太清楚,我来尝试通俗地说一下下: 1、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并非立即生效。
只有上诉期内当事人都不上诉或者上诉后维持原判,一审才生效。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二审终结,判决和裁定遂依法生效。 4、虽然生效,但对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诉,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以此来引起再审程序。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 5、对于原来是一审的再审终结后,当事人可以再上诉,对于原来是二审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终结后即行生效。
你的问题看起来比较混乱和模糊,可能是对程序中的名词运用不当导致的。 不知道你是民事还是刑事? 民事中 诉的方式分为:起诉、上诉、申诉、抗诉。 审理程序分为:一审、二审、再审。 1、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未上诉的就是生效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叫上诉,上诉后启动二审程序,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 2、对已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在2年内可以申诉,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无论当事人还是检察院提出的,都进入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根据生效判决不同,而做出的判决也不同。 一审生效后,启动的再审程序,做出的判决也是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二审生效后启动的再审程序,做出的判决是二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不能再诉。 不知你问的具体是哪种情形?
答:是的,基本上是这样。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