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
我是2007年3月份到公司上班的,2008年7月1日公司才与我签订书面合同,现在(2010年7月)我与公司要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2010年2月—7月的双倍工资?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我是2007年3月份到公司上班的,2008年7月1日公司才与我签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2008.1.1实行,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过期的,支付双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过一年。你可以享受5个月的。 现在(2010年7月)我与公司要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2010年2月—7月的双倍工资? ··现在不可以了。 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那是劳动争议,应当先在1年内申请仲裁,过期不候。这就是时效。
答:诉讼时效过了,就不能再起诉了,法院不会受理的。这个就算了吧,只要该发的工资都发了,没签劳动合同的处理结果也只是补签,最多企业向劳动局交罚款,对个人没什么额外补偿...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