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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案子:我以前与峰峰某国有煤矿存在劳动纠纷,向法院起诉后。2005年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我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但矿上至今没有给我任何待遇,我找企业理论,企业说煤矿已破产,没办法给你相关待遇。要知道我打官司在前,企业破产在后,国务院有关于煤矿破产后职工的安置方面的法规,理应按照破产职工的待遇对待,而破产煤矿只是该集团公司的一个下属单位,该集团公司就要负责起来。但现在四年过去了,该公司不闻不问,我曾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也是久拖不管。现在法院的判决书等于一纸空文。对企业毫无办法,肆意践踏法律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况且,按照法律规定我已到退休年龄,只盼望能有一个生活保障,现在我该怎么办?该集团属省级企业,我一弱小个人又怎么能奈何得了?企求贤人能助我一把,还我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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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0-01-24 15:38:57
    一是在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你应该向清算组申报债务人,以保留你以破产职工的待遇对待的分配权,由清算组预留你的债务份额; 
    二是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一年的期限内提出执行申请,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则不能申请执行了。 
    如果以上两项你都做了,你就依然有对此债务的主张权利,但由于你的诉讼对象和执行对象都是该企业,可该企业已经不存在了,这就像一个人死了一样,也是不能执行了。你现在唯一的希望是如果是你向清算组申请过债权,但没有得到分配,这就是该该清算组侵犯了你权利,如果该清算组也已经解散,你就只能向该清算组的组织部门——法院主张权利了,也就是请求国家赔偿。 
    

    a***

    2010-01-24 15:38:57

其他答案

    2010-01-21 16:58:15
  •   从行政诉讼入手,破产与改制是一样的“政府行为”,国企就是打着政府行为,仲裁不敢管、法院不敢为,只能依法进行行政诉讼,以地方政府、原单位破产清算组、主管部门等为被告。要求兑现法院判决、进行安置补偿、办理退休手续。
    附:海南最大集体行政诉讼案 昌江政府赔偿538万
    新闻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省昌江国营大风糖厂改制,被公开招标拍卖后,职工的安置问题却没解决。
      为此,302名职工将县政府告上法庭。经多次审理,日前,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海南全省最大的集体行政诉讼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按每位职工的工作年限发给经济补偿金,共计538万元。 糖厂改制时,无职工安置方案 该省高院终审查明,2003年4月,昌江县政府对大风糖厂进行改制,经公开招标拍卖,大风糖厂被非国有控股的海口海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走。
      然而糖厂改制时,却没有依法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立即遭到职工们的强烈反对。 该厂职工们认为,改制后大风糖厂国有企业的性质已改变,他们原来的国有职工身份已被置换,原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实际已经解除。为此,他们多次强烈要求县政府发放经济补偿金,但始终遭到拒绝。
       302名职工状告县政府 2004年底,大风糖厂302名职工,一纸诉状将该县政府告到了法院,要求确认在未确定原大风糖厂职工安置方案的情况下,该县政府批准大风糖厂改制的行为违法、无效;确认该县政府决定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政行为违法;该县政府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538万余元、额外经济补偿金269万余元,两项合计807万元。
       一审:职工已被接手,政府无需补偿 大风糖厂改制,是否意味着解除了与原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一、二审法院对这一焦点问题进行了审查。 一审认定,大风糖厂的改制,只是股东和企业名称发生了变更,职工们原有的国有职工身份虽然不再保留,但企业职工的身份依然保留,实际是由改制后的海红公司承接了原大风糖厂与职工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权利与义务,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并没有解除。
      所以,要求该县政府向职工支付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诉讼请求被一审驳回后,2006年3月,职工们上诉至该省高院。 终审:改制解约,应向职工补偿 经多次审理,日前,该省高院终审认定,大风糖厂改制,其资产已被整体转让给海红公司,而海红公司是非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所以糖厂改制后与原职工的劳动合同实际已无法履行,因此,大风糖厂与职工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已经解除。
       终审认为,依据《海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停产、转产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应按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终审遂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昌江县政府按工作年限,向302名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1***

    2010-01-21 16:58:15

  • 2010-01-21 15:40:48
  •       首先回答你补充的问题:对他们的回话你要有证据,可以有第三方人作证,或者你录有试听资料作为证据,对将来你的维权有用。
         你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他们不管你可以告他们不作为。你仔细听听他们不执行是什么意思,说句不该说的话,有时候是要收到好处才办事的,做这件事时你还要长点心眼的,别给了钱干不了事,他们很有可能收到被告好处才不管的。
      就是你想贿赂,有时候他们怕你告什么的还不敢收呢! 像你这样的,要不再起诉,你已经过了上诉期,法院是同一案不受理,你只能把劳动转为债务的,从新起诉。要不就上访,这可是很劳神的事,不容易啊!上检察院告法院执行庭不作为,让检察院监督执行。
      
      最后一招就是找电视台,找记者,给他把这事报道了,最好找找有没有什么人跟你一样,中国人说人多力量大嘛! 向您这样的事中国都不叫事,太多了,这要是外国一说一告准保解决的只能会更好,在中国,怎么就那么难。 您也别因这事太生气,身体重要啊!这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咱还要留着本钱讨公道呢!!。

    达***

    2010-01-21 15:40:48

  • 2010-01-21 08:33:00
  • 省级企业一般都是比较牛气的,和当地政府关系一般也都比较好,你还是积极向政府反映吧,反应多了,可能会有效果。不过如果是省级企业的下属子公司,破产还有破产财产啊?不知道法院是怎么处理的。

    l***

    2010-01-21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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