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担保法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本人注:最高额保证)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 这两条啥意思啊,把俺搞晕了。 请教高人。
哈, 这其实并不难懂啊。已经清楚到不能再进一步解释的地步了。用一句话说,就是对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几种不同以情形下的保证期间的限制性规定。
答:这些问题,是担保法的有关问题。 简单讲,保证期间或叫担保期间,是担保责任的有效期间,也是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期间。更简单地说,是担保合同履行的有效期。 1、31条意...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