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108文件关于特困职工子女的
想请问江苏省108号文件关于特困职工子女学费的问题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啊?如果有,请提供原文件部分内容及相关网址,谢谢!!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以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金: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内确定,分为2-3档。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年全国高校平均有3%的在校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月30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每年全国高校奖励5万人,每人每年8000元。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勤工助学: 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每个开展勤工助学的学生每小时的最低报酬为8元。 特殊困难补助: 是各级政府和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时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 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定。 具体金额可以参考:江苏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的规定。 。
摘自: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件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苏教财〔2007〕38号 苏财教〔2007〕108号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校根据暂行办法和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
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答: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先从网上申报,然后从网上打印一式五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