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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立的遗嘱要经过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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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立的遗嘱要经过公正吗

我姑妈已经去世。我姑父就想立一份遗嘱;在他白年以后把他的遗产给他的一个儿子继承;(他有4个儿子)晚年就是这个儿子在照顾他的生活;其他的都对他不理不睬;甚至连打个电话都没有;就是他身体患病住医院;医生发出病危通知书时;他们也没有去医院看他;这段时间都是他的这个儿子在医院伺后他的;所以他自己已经看出他的几个儿子是怎么的对他的;
  他老人家就想在他去世以后把他的遗产给这个对他尽孝的儿子;他怕去公证会被人发现。就想自己立一份遗嘱。不知道这样有法律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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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3-26 12:02:37
      当然有效啦。
    不过也不得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38.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40.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35.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

    君***

    2009-03-26 12:02:37

其他答案

    2009-03-23 01:46:50
  •     自己立遗嘱当然也是有效的.
        但如果其它儿子对其真实性提出置疑,打官司检测其签字和手印的真实性是很费事的,而且结果可能有意外.
        更有把握点的是找可靠的证人在场,但这一点远不如做公证百分百可靠.
        老人对做公证唯一的担心是怕被人发现.这是完全没道理的.公证机关处理的公证多去了,替当事人保密是他们的基本职业原则,绝对不会说出去的,否则轻了丢饭碗,重了被追究责任.
        因此做公证肯定是比找几个人做见证更可靠也更保密的做法.

    我***

    2009-03-23 01:46:50

  • 2009-03-23 00:25:48
  • 最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如果不做公证,那就起码要两个以上的无相关利益和有正常民事行为的人见证,并签字和按手模。建议还是做公证,才几百块钱,正规多了。

    拈***

    2009-03-23 0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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