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里为什么没规定生命健康权
我们的教材上说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教材中又指出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而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只确认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为什么没有规定生命健康权呢?而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宪法规定有生命健康权。并且比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规定得更细。 具体是《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宪法是政治法典,不是卫生法
答: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基本人权,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