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事故咨询
工厂里的临时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本身无过失,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的话,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工厂里的临时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本身无过失,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的话,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能否认定为工伤不在于是否“临时工”,也不在你是否有过失。而在于受伤原因。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说不是“机动车事故伤害”则不能。
依据楼上说了,不重复。 该职工与工厂未签署任何书面形式协议,是否对于处理有影响?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没有书面形式的协议。 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有特别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所以,“未签署任何书面形式协议”,对于事故处理没有影响。
而且工厂与包工者另有协议,是否工厂方面可以推卸责任? :这要看你是工伤的员工,还是包工者雇用的(说白了,就是谁给你工资)。 如果是工厂给你工资的,则是工厂的员工,如果说是工伤,应由厂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如果是包工者给你工钱,则是包工者雇用的,你就不是工厂的员工了,即不存在认定工伤的可能性,只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你的受伤是由于包工者的过错造成的,则由包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若是该包工者没有工程资质的,则工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况一定要是“机动车事故伤害”,这是必要条件。其次,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与工厂未签署任何书面形式协议影响不大,只要举证时把工厂的工资单,工作安排表,考勤表等材料,同事的证人证言收集到就能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工厂无法推卸责任。如果工厂不协助认定工伤,可以自己或近亲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面取证并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1、工厂里的临时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本身无过失,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的话,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呵呵,现在早没有什么正式工、临时工的提法了,只要你是单位的劳动者,就依法受到劳动法的法律保护,哪怕你是第一天上班。 单位的职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并不一定构成工伤的,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符合这样的条件就应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就是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其中,第14条第6项。楼上已经列出,不再重复。 2、该职工与工厂未签署任何书面形式协议,是否对于处理有影响?而且工厂与包工者另有协议,是否工厂方面可以推卸责任? 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认定工伤影响并不大,前提是你必须有证据证明你是单位的劳动者即职工。
还有,如果你是工厂的工人,与包工头何干?你所谓的工厂是什么样的单位,包工头是否是承包人,你把这些可以补充清楚。不过,只要你是与工厂建立的劳动关系,就应该由工厂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工厂里的临时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本身无过失,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的话,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即使是临时工,工厂也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否则,对临时工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3、在按工伤办理补偿的同时,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或单位也对受害者有赔偿的义务,这与工伤补偿并不矛盾。人身损害损害不排斥双重赔偿。 。
答:临时工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