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受伤谁负责
我到菜场去买菜,在卖鱼地方因为地上有水滑到,把右腿髌骨摔断了。我现在该找谁,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那么,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到菜场去买菜时,菜场应当对您和所有到菜场来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提供一个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消费环境。如果菜场未能提供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消费环境,而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话,菜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您作为消费者,可以与菜场协商此事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菜场对您的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本案中卖鱼的人应当是租赁柜台,依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卖鱼的人索赔,也可以向菜场管理者索赔。
我认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菜市场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问:妈妈总说上菜场买菜很恼火,不知道买什么。请问买菜有什么技巧吗?
答:如果为了营养,我们每天至少要吃7种以上的蔬果才能保持营养均衡.但好象这不大符合我们的生活习惯,呵呵!因为我们多是小 家庭,做的多吃不完,一般都是做比较简单的东西...详情>>
问:补哪种钙最适合?急啊!我家宝宝缺钙,但一直都在吃伊可欣和儿首的葡萄糖酸钙,但还是...
答:妈咪宝贝补钙Q&A Q1:每天补钙的最佳时间是什么? A:一般来说,任何方便的时候都可以服用钙片,进行补钙,这一点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 Q2:补钙过多会有什么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