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手机短信侮辱,可以起诉吗?
不断通过发送手机短信侮辱别人,是不是构成犯罪呢?手机短信可以做为证据吗?
如果仅是短信侮辱,没有构成后果的,不会构成“犯罪”。但可向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对其进行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也可以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偿。 也只能是以手机短信为证据了。但法律上没有手机短信是否可以做为证据的规定。不过,若是向派出所报案了,派出所的调查笔录是可以做为证据的,并且证明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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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侮辱罪,因为没有向公众发信息。
你可以直接到派出所报案,作为治安处罚案件处理。发送信息的人可以被处行政(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发送短信不算“公然侮辱”,因此够不上刑法上的“侮辱罪 ”。楼上有很多同学告诉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确实理论上可以起诉,但这种案子起诉到法院对你本人和对法院都是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打民事诉讼需要你自己举证,法院还要去找对方送文书搞判决,判决之后要有执行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人头大。用民事诉讼处理这种纠纷可以叫“大炮打蚊子”。所以到派出所让警察帮你抓出这个人关他几天,是最有效率也最能够整治这号人的维权办法,找法院成本太高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如果仅是短信侮辱,没有构成后果的,不会构成“犯罪”。但可向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对其进行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不断通过发送手机短信侮辱别人,是不是构成犯罪呢?手机短信可以做为证据吗? 2008-10-12 09:40 补充问题 是不断发这样的短信,不但侮辱机主本人,还侮辱机主的未成年的孩子,言语及其恶毒。 ----------------- 1、你说的这种情况很难说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因为侵权人仅通过手机给机主发送短信。
请看刑法对侮辱罪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发送到手机上的短信可作为诉讼的证据,可以向法院就此侵害的情况起诉,如果造成了其他损害还可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抚慰金,但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是考虑赔偿结果的因素。
请参考司法解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通过手机短信侮辱,可以起诉吗? 可以,但是不该是公安局,其实,中国的法律有些太构架化,分工不明确,像有些案件,不该全归警察管。像这样的事件,应该归文化局管。因为,它不属于邢事案件,它只是道德方面的问题,而道德就该归文化部门和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管。老百姓一听,进局子啦?完啦,这个人就算是没事,也有事啦!人言可畏,真的是这样。
派出所!民事处罚!!!
可以的,手机短信可以做为证据。 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注意保存好证据。
答:侮辱罪(刑法第246条),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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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