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试题讨论
1、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 本题是单选题,但我认为BD都可以选,可是答案是只有D。为什么? 2、甲公司开出支票帮乙公司支付货款,在“用途”一栏注明“代乙付货款”。甲的行为构不构成票据代理 ??为什么? 谢谢~~~~
1、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错在出票人,应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2、甲乙之间应该属于代为清偿。 甲与收款人之间是适用票据关系。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用途”一栏注明“代乙付货款”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问: 汇票付款日期应如何记载?
答:汇票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 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1)见票即付; (2)定日付款; (3)出票后定期付款; (4)见票后定期付款。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