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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回来要父亲遗留财产,儿子如何争取由于长期 独自赡养父母的应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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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回来要父亲遗留财产,儿子如何争取由于长期 独自赡养父母的应得利益

出嫁的女儿回来要父亲遗留财产,儿子如何争取由于长期 独自赡养父母的应得利益出嫁的女儿回来要父亲遗留财产,儿子如何争取由于长期 独自赡养父母的应得利益女儿长大成人,嫁了人。父母一直有儿子抚养, 女儿没有和儿子共同抚养老人。
女儿不是没有能力赡养,而没有主动去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而把所有的赡养老人的责任由儿子一个人承担。这种情况下,父母去世,女儿要来和儿子平分父亲遗留的财产,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在中国民间有很多家庭的赡养老人的义务都是儿子承担,因此也很少有女儿回来要家产的,但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是否有法律来保护儿子由于长期赡养父母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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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5-06 07:44:39
    楼上所说的“如果女儿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从法律上讲,就自动放弃了继承财产的权利。”这一观点错误。
    1、如果老人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遗产。法定继承规定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同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应该是均等的。
    2、法律同时规定,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甚至不分遗产。你所的情况,该女儿应该少分甚至不分得遗产。
    3、儿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2008-05-06 07:44:39

其他答案

    2008-05-06 09:23:41
  • 继承法有如下的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按您所描述的情况,女儿对父母尽的赡养义务较少,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您可以对此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您的权益。
    

    高***

    2008-05-06 09:23:41

  • 2008-05-06 07:37:18
  • 虽然女儿已经出嫁,且并没有履行扶养老人的义务,但仍然不能剥夺女儿的继承权力。
    对你所关心的这个问题,《继承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即第十三条第三、四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规定。
    对父母承担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儿子,有权依据上述规定,多分父母的遗产。
    

    海***

    2008-05-06 07:37:18

  • 2008-05-06 07:34:43
  • 法律规定  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但是,如果女儿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从法律上讲,就自动放弃了继承财产的权利。
    

    邢***

    2008-05-06 07: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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