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转移保险代位追偿权?
怎样转移保险代位追偿权?
保险代位原则是保险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一。我国《保险法》第44条第一款对此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的事故,保险人自向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规定代位原则的意义在于:使肇事方承担其应负有的法律责任并防止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阳不正当利益。
因此,代位追偿权是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 然而现实生活中,保险人并不会主动地要求\"享受\"代位追偿权,道理很简单:那些损失金额小,向第三者索赔容易的案件被保险人用不着转让追偿权;相反正是这些损失金额比较大,向第三者索赔又棘手的案件被保险人才会考虑追偿权的转让。
而且,倘若轻易开了口子,以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稍遇麻烦就要求转让代位追偿权,保险金岂不是无形中增加了自己的工作负荷?谁又希望引火烧身呢? 那么,作为利益受损的被保险人怎样才能成功地转让代位追偿权,维护自躺合法的保险权益?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保险人在行使代位追偿权过程中法律上对被保险人义务方面的有关规定。
对此,《保险法》第45条和第47条有详细的阐述。 。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