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给付金钱义务的迟延履行责任有哪几个问题?
执行中给付金钱义务的迟延履行责任有哪几个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就是关于执行中给付金钱义务的迟延履行责任的具体规范。在实践中,对迟延履行责任的适用条件、迟延履行债务的确定、迟延履行期间的计算等问题经常出现理解不一、难以把握的情况。
一、关于执行中给付金钱义务的迟延履行责任的适用条件问题 (一)两种代表性观点的分析。对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的给付金钱义务,迟延履行责任适用条件的理解,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把该条规定看作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主张在执行中直接适用,“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应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外,还应责令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①第二种观点把它看作是一种民事责任,主张在裁判中适用,“首先在判决时,法律文书应写明义务人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②理解不同,对同一案件,将得出两种不同的适用迟延履行责任的结果。 (二)本文观点。
既然仅从法条文义和仅从民事责任角度确定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后果都会造成实务中的诸多矛盾,那么我们就应该寻求别的途径,从体现法律公平正义精神出发来理解和处理迟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钱的后果,减少这些矛盾和不一致。首先,从立法目的来看,关于迟延给付金钱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规定,在1982年3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没有,是在1991年修订时新增的。
增加该条规定,是因为“有些人欠了钱拖延不还,这样规定后,让其无利可图,有利于促使债务人早日履行债务。
答:抚养未成年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协议是在你前夫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承担了全部的抚养孩子全部责任。现在你前夫已经去世,孩子有权要求作为生母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