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的裁判结果有哪些呢?
再审案件的裁判结果有哪些呢?
再审案件的裁判 1、维持原判。 2、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因再审申请人或者申请检察监督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被申请人等当事人请求补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等必要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3、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符合法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4、发回重审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法院因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 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但原审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若当事人想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限于四种情形: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
5、对调解书裁定再审后的处理方式 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检察院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答: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