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怎样管理?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怎样管理?
我国《物权法》第79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由此可见,维修资金是靠筹集得来的,维修资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维修资金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经过业主的共同决定,维修资金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和利用情况都要向全体业主公布。
答: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于其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开发...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