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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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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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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1 19:35:44
  •   行政调解,是指由我国行政机关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制度,通常称为政府调解。行政调解简介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属于本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行政调解是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指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行政调解性质行政调解协议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但它的性质是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对合同的规定来处理相关问题,并按照法律对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进一步的保护。
      行政调解行政调解与法院调解相比,同人民调解一样,属于诉讼外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均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对当事人均应具有约束力。因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一样,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调解活动,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所达成的协议,都应当自觉履行。
      因此,可以说行政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仍应与人民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一样,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在中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始,各个革命根据地的基层人民政府都负有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的职责。建国后,行政调解逐步发展为多种形式,除基层政府调解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以外,法律还规定某些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调解特定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
      中国行政机关的职能主要体现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两大职能上,行政调解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执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方式。它不仅可以调解公民之间的纠纷,还可以调解公民与法人之间和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争议。这是它不同于人民调解的一个重要特点。
      中国行政机关调解处理了大量的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而通过调解的许多纠纷,大量的是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很少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可以说,行政调解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为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调解下形成的协议,一方不履行时,并非所有的协议当事人都可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按协议履行。某些行政调解具有“公私交易”的性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一方不履行,公安机关应该重新对违反治安管理者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可就基础纠纷即“民间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虽然没有规定禁止据此协议向法院起诉,但根据我国立法特点,有“可以”性规定的,实际上“可以”性规定之外的为禁止。因此,一方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外一方按协议履行。此规定的法理主要是,在该治安案件的调解过程中,一方以调解过程中的妥协换取了免于治安处罚,为“公私交易”,不属于完全的民事处分行为,其中包含公权处分,或者说,并非完全是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约定,其中包含了公权,因此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但像交通事故中,在交警调解下达成的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的,另外一方是可以据此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按协议履行的。此时的协议,不含公私交易。并不是说交通事故的当事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一方或者双方就不受行政处罚了,该扣分还得扣分,该罚款还得罚款。
      这其中没有基于公权的妥协,没有公权力的处分,为完全的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约定,可以适应合同法的规定,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形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一样,可据此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一方履行。行政调解调解类型调解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包含着三种类型的调解,即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行政调解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方式、手段的原因在于行政调解在三个维度上实现了和谐: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和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和谐;遵守法律本身实现的和谐和监督法律实施实现的和谐;行政调解制度的存在保证社会冲突解决机制体系内在的和谐。
      总之,行政调解是全方位的“三和谐”。行政调解行政调解类型中国行政机关依法可以调解的种类很多。可以说,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所遇到的纠纷,基本上都可以进行调解。但主要常指的行政调解有这样几类:(一)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一直是中国基层人民政府的一项职责,这项工作主要是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负责进行。
      (二)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调解。中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法人之间和个体工商户,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三)公安机关的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组织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这是法律法规授予公安机关调解的权利,有利于妥善解决纠纷,增进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四)婚姻登记机关的调解。中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该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对婚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样有利于婚姻家庭的正常发展。

    张***

    2022-03-21 19:35:44

  • 2018-04-23 18:51:42
  • 何为行政调解:
    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主持的,以争议双方自愿为原则,通过行政机关的调停,翰旋等活动,促成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让以达成协 议,从而解决争议的行政活动方式。行政调解行为虽然也是由行政机关的活动,但是却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行政调解所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若对调 解协议不满意的,也不能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应将原始的民事争议交人民法院裁判。
    

    王***

    2018-04-23 18: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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