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水尺不准造成损失对此有什么规定?
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水尺不准造成损失对此有什么规定?
有以下规定: (1)默示条款: ①船舶具有适航性。适航性担保的含义是:船舶在开航时具有适航性;在装货时,船舶适于接受特定的货物。 ②合理勤勉的担保。船舶应以合理的勤勉驶抵装货港,并以合理的勤勉驶迭目的港。 ③船舶不绕航的义务。如果在程租船合同中没有相反的规定,船舶所有人应默示担保船舶按照通常、合理的航线行驶,不得不合理地偏离该航线。 (2)明示条款: ①船舶所有人应提供船舶,并对船名、国籍、船级、货物载重量以及订约时船舶的位置作出说明。 ②船舶所有人担保他的船舶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到迭装货港——销约条款。 ③船舶所有人担保将装上船的货物运至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 ④船舶所有人对由于船舶不适航和货物积载不当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负责。
答:(1)合同当事人 (2)船舶概况 (3)装卸港口或地点 (4)受载期与解约日 (5)货物 (6)装卸费用分担 (7)运费 (8)装卸时间 (9)滞期与速遣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