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六条内容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六条内容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六条的内容如下: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 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 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 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 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有哪些内容?
答:《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的内容如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委成员除参加所在党小 组的活动外,每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一次...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