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规定?
天津市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规定?
一是统一人均耕地面积的时点及统计口径。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统一到第一次全国土地详查数据公布的时点,人均耕地面积的统计口径可按照第一次全国土地详查公布耕地面积和公安部门统计的统一时点人口数计算,也可以各区县或乡镇所掌握的现有村人均耕地面积,确定各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二是统一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文件依据。天津市历史上出台过宅基地面积标准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1982年《天津市贯彻国务院<>
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