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辞退职工违法吗?
医疗期内辞退职工违法吗?
所谓的医疗期是指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由于患病或者是非因公负伤不能工作治疗休息的期限,也就是指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上述情形时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最长限期。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标准为: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同时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08年1月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职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陈某的实际工作年限为12年,在新的改制后的企业工作年限为6年。陈某在患病期间,履行了正常的申请病假手续,向用人单位出具了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根据相关的规定,陈某应享受9个月的医疗期待遇并可按照15个月内累计计算病休时间。按照时间计算,陈某既符合医疗期的规定,也符合累计计算病休时间的条件,企业不应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企业还应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额度支付陈某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者是疾病救济费。
企业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行为,应该给予陈某经济补偿及赔偿。 。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