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如何认定?
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如何认定?
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 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及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行为。凡符合以下四个方面构成要件的,即可认定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1、该行为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政府机关,包括政府机关所属部门; 2、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上经营同类商品的经营者的公平交易权和公平竞争秩序; 3、客观方面表现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答: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妨碍、甚至完全阻止、排除市场主体进行竞争的协议和行为。 在我国,法律将限制竞争行为主要分为四种情形: (一)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主要表现...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