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上班时突发脑溢血,应怎样补偿?
我朋友今年52岁.下岗后聘到一学校开班车二年多,在此期间一直没有签用工合同,最近在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病故.我想问一问向他这种情况学校应不应该给予补偿?应该按什么条文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属于单位的过错,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执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虽然没有签用工合同,但已成实际上的雇佣关系。在上班时发生脑溢血,应按工伤处理,可以得到补偿。建仪找一下律师咨询一下。
答:你好,关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供参考: 1.你提的是有关雇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疾病受到伤害责任承担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