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事案件,法院已经有两次宣判,但对方总还是能够立案,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请问民事案件可否有最终判决
一般中院的二审是终审判决,若是不服结果可以申请再审,或者要求检察机关抗诉,不影响二审判决的执行。
按照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应当是两审终审而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生效的裁决可以申诉,如申诉有理由的法院应当再审作出新的裁决。但不能没有新的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多次反复地再审。
追问:如果总能找到新的证据,是不是可以一直要求法院重审,谢谢给予答复
从法理上来讲是这样,但是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不是所有的新证据都必然引起再审程序;新证据必须是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或者证明原判决裁定的程序严重违法。
一件案件一般经两次审判就是终审判决。但在案件审理期间,如果找到新的证据,经当事人要求法院采纳后是可以重审的。案件在一审判决后,如果原告和被告都没有异议,可以作为终审;如果一方不服,提出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判决后就是终审。但因找到新的证据而进行的重审,并不代表终审。
当法院认为该证据能影响审判结果才会作出重审的决定,如果是一般的证据,对案件无实质影响力,是不会采纳的。
答:民事案件,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提起诉讼,如果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应该怎么办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