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还享有什么权利
除了政治权利,公民还有“经济权利”比如财产权、劳动获得报酬权等等,还有民事权利等和“自然人权利”等。“人权”广义的说是包括“政治权利”的,但是因为“国家和社会的赋予政治性”的条件,其实资本主义社会总结的“天赋”就是“自然人的权利”的简称了。
反过来说,因为是国家和社会集体赋予人的政治权利。所以 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国家和社会集体中其他人群的利益的时候,社会集体“剥夺其政治权利”是必定的方案,这是限制他的“社会人的权利”,而没有剥夺他的“人权(自然人的权利)” 。
不能参与一切与政治有关的活动。
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了四方面的权利,而且这种处罚既可以附加适用,同时也可以独立使用。既可以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可以是剥夺政治权利一定期限。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做什么,还享有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了四方面的权利,未剥夺的权利依法享有。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
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除政治权利以外的其它所有权利,比如:劳动权、受教育权、申诉权、继承权等等——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为基础;另一种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通常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简称政治自由,所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以上的权利。
问: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哪些权利?
答: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