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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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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归谁所有?

我和爱人结婚14年,三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房款全部是由他父亲资助的,房产证上是我爱人的名字,现如果我们离婚,这套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有权利要这房子吗?我爱人说买房子的钱是他父亲给的,所以这房子我没有权利要,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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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9-03-14 11:25:45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们三年前购买的房子,虽然房产证上是你爱人的名字,并不妨碍该房子归你们夫妻共有的财产属性。
    “购房款全部是由他父亲资助的”会出现两种界定:
    1、既然是资助,一般会被认定为是他父亲的赠与,赠与没有特别说明的,则将被认定为是对家庭而非“他”个人的,房子的所有权是当然的夫妻共有;但如果该购房款被他父亲明确说明仅是资助“他”的,则该资助款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子就归“他”所有,成为他的个人财产。
       2、撇开购房款的赠与属性,购房款也可以认定为是“他”父亲的借款,则房子的属性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资助款要作为债务由你们夫妻共同承担。 综上,排除该资助款是“他”父亲赠与其个人的情况外(至少从你的叙述中难以发现这种可能),无论“他”父亲的资助款属于上述分析的哪一种情况,如果你们离婚,这套房子你都拥有50%的所有权,但资助款作为借款时,你同样需要承担50%的偿还义务。
       。

    性***

    2019-03-14 11:25:45

其他答案

    2019-03-14 11:56:08
  • 我看过一个案例,有点类似,一对夫妻带一个小孩,小孩的爷爷出钱买了套房给孙子住,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后来夫妻离婚了,妻子认为既然是给孙子住的自己就有理由分一半,丈夫认为是自己父亲出的钱,不能算是共同财产,后来法官采信了丈夫的说法,认为房子属于做爷爷的,不作为婚姻共同财产分配

    一***

    2019-03-14 11:56:08

  • 2019-03-14 11:48:10
  • 同意北方狼的说法啊!现在如果你丈夫想独占房子,恐怕就会补一个赠与协议,你就不好办了!但是,这协议要是写赠与的是房子,那应该最初房产证上写的是老爷子的名字(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登记制,是你的房子才能赠与别人),实际情况显然不是;如果赠与的是钱,再由你丈夫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由父亲赠与的)投资取得的收益算做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法庭上有的一说,但算不算投资很难说啊!我曾经在爱问上问过这么一个类似的问题,各位牛人的看法都不一样,还要看法官吧。对了,当时北方狼是坚决反对算做投资的吧

    S***

    2019-03-14 11: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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