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原告7月28号去起诉29号被告就被通知8月13号就开庭,这样的程序合理吗
离婚纠纷原告7月28号去起诉29号被告就被通知8月13号就开庭,这样的程序合理吗
人民法院应该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是被告的答辩期,是法定的。
举证期当事人可以协商,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但不少于30天,而举证期限比较灵活,在举证期内不能提供的还可以申请延期。法院组织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答: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