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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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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车船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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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6 16:24:22
  •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曰至
    12月31日。例如,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 纳税人可以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办理车船登记、 检验以前任一征收期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没有自行申报缴 纳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 制保险或者办理车船登记、检验的当天。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为准。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车船税及其滞纳金,并向 税务机关申报。
      解缴上述款项的时候,应当同时报送明细的扣缴报 告。解缴上述款项的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方税务 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确定。例如,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终了后15天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上月《车船 税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车船税代收代缴税款明细表》和税务机 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并解缴上月代收税款。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 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在纳税年度期间已经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或者灭失的,纳 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 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或者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 了期间的车船税。
      已经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 应当自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本纳税年度期间办理转让过户的,不 另外缴纳车船税,也不退还已经缴纳的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 地。
      依法不需要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 者管理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 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 扣缴义务人已经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 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税 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时候,应当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 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艇身长度、发动机功率等相关信息的凭证 和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 续的时候,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缴纳车船税或者 免征车船税的证明,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薛***

    2018-02-16 16: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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