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每个 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规定为15天或者1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分为两次缴 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 15日。全部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应当自建成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应当自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以前已经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 新建房屋,应当依法缴纳房产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购置存量房屋,应当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 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次月起纳税;出租、出借房产, 应当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次月起纳税。
纳税人由于房产的实物或者权利状态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 税义务的,其应纳房产税的计算应当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者权利状 态变化的当月月末。 房产税由纳税人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不在一地 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房产坐落的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纳税。
答: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规定为15...详情>>
答: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详情>>
答:房产税是财产税性质的一种税。《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 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