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 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 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 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 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 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将该裁定及时传达 给债权人,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以及依法办理其他 事宜。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 定受理破产申...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