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依法规定的自登记之曰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 团体,是否需要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根据《慈善法》第22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 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不需要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由民政部 门直接发给公幵募捐资格证书。 这是因为,一些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的主要业务范围本就包括筹募善 款,如《红十字会法》第22条规定“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 募捐活动”,中华慈善总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 济困”等,《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有权面向公众募捐等。
公 开募捐活动包含在这类慈善组织的业务范围之内,在慈善组织申请批准 注册登记时就已经经过政府批准。另外需指出的是,《慈善法》出台后, 也不排除出台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特定类型的社会组织以直接公开 募捐的权利。因此,在不影响社会秩序的情况下,经过两年期限再进行审 查实属于重复许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还会影响这类慈善组织的正常 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公共募捐秩序,一视同仁地监管所有 慈善组织的公开募捐活动,这类慈善组织也应当由民政部门发给公开募 捐资格证书,才可以合法进行公开募捐。因此,这类慈善组织可以由民政 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
答:是的,应当到民政部门下属的民间管理局去登记!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