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收养关系都必须要到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有效?
是不是所有的收养关系都必须要到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有效
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
应该是的,比较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以在民政部门的登记为前提,所以登记一定要做,否则养不成孩子不说,还要惹上麻烦。 祝好,,【如果我的回答帮到了您,请别忘了点击“好评”哦! 谢谢!】
答:1 这对夫妇该怎么做才能办理领养手续和给孩子入户。 :非婚生子女与其生身父母也属于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此,要想收养这个孩子,也应当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