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病人实施“安乐死”是否构成侵害生命权?
对病人实施“安乐死”是否构成侵害生命权?
答:“安乐死”是指对患有不可救治的疑难病症的病人,为使 其免受死亡前的病痛折磨,应患者本人请求,实施的帮助患者无痛 苦的终结生命的行为。尽管“安乐死”合法化被呼吁已久。但从 刑法上来说,仍然认定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从侵权法角度来说,有学者认为,“安乐死”是客观上剥夺了患者 的生命权,主观上也存在剥夺患者生命权的故意,但其根本目的是 帮助患者摆脱痛苦,是从维护患者利益的角度考虑,是应死者亲属 的要求和同意实施的,不会发生损害赔偿的请求,所以在民事上没 有必要按侵害生命权处理。
®我们认为,刑法上,之所以把实施 “安乐死”仍然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不在于否认其性质上的合理 性、符合人道主义的要求,而在于其技术上的操作难以限制和衡 量。而这个问题在侵权法上同样存在。实施“安乐死”是剥夺患 者生命权的严重行为,这个过程是否能有严格的操作流程保障其 确实符合患者本人的意愿,而不仅仅是患者亲属的意愿。
因为有 时候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可能不只是医生,还包括患者的亲 属。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行为符合患者本人的意愿,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仍然可能引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旦引 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施“安乐死”的行为就仍然属于侵害生命 权的情形。
答:我支持安乐死。 但并不认为这是个人的权利,这话仅说对了一半,生于死是相辅相成的,如果说决定生命死亡是个人的权利,那么一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生命的起源吗?生于死要顾及...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