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入任意使用质押物的行为合法吗?
质权入任意使用质押物的行为合法吗?
我国《物权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未经出质人许可,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 质物。如因擅自使用质物造成质押物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 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依法享有对质押物的占有,但是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占有了质押物就承担了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未经过出质人的 同意,在质押到期前任意使用质押物,是侵犯出质人物权的行为。 其使用行为在给质权人自己带来质权权益范围之外的收益的同 时,也给质押物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坏,违反法律倡导的公平原则。
答:存款单是可以作为质押物的。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