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做鉴定时有哪些权利?
鉴定人做鉴定时有哪些权利?
2012 年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权利义务作出了文字上的细微调整,但具体内容上没有实质变化。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需要注意的是,只要鉴定需要,即使某些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经法院许可,鉴定人也有权了解。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一般说来,书面鉴定意见上应当包括鉴定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委托鉴定的材料、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明确的鉴定结论和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等内容。
答:我认为,工商部门可以与委托鉴定人协调了解假冒认定的原因所在,但是,因为可能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秘密,工商部门最好不要轻易告知案件当事人具体假冒情况。如果轻易透露假冒...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