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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我们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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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我们该如何赔偿?

上三年级的儿子,在打上课铃后,急着往教室跑,撞到另一同学,使其门牙断.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提出由双方家长解决.
我们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责任范围;医疗费用的标准如何确定(对方家长提出长大后要接个烤瓷牙)是否要由法院来裁定解决,如何能找到有这方面经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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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5-12 23:20:16
      牙齿折断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可能为10级伤残,仅此一项就可能赔偿1万多,还有其他的小项目呢?所以,如果他仅要求修牙钱,赶快给他,但要立个协议书,让他保证不再追究。
    尽量别打官司,那个诉讼费就比这修牙钱还多。赔大了。
    如协商不妥打官司要把学校也拉进去,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北***

    2007-05-12 23:20:16

其他答案

    2007-05-13 09:55:44
  •      有个很重要的问题,最好先去问问医生,对方是三年级的孩子,那么门牙掉了之后是否会长出新的?如果是,有没有必要做假牙?
        如果没有必要,那一些必要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要 进行赔偿,数额不会太高的。
       如果确实有必要做假牙,那么你们有两种选择,一个是以现在需要的费用为准,将来可能发生的费用暂时不认可,让对方等实际发生后再主张。另一种就是双方协商对现在和将来的费用一次性解决。如果到法院判决,在你不认可的情况下,一般对还未发生的费用是不认定的。

    杨***

    2007-05-13 09:55:44

  • 2007-05-13 02:12:40
  • 咨询一下律师。

    大***

    2007-05-13 02: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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