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性质
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一个超市,朋友请了个亲戚帮忙.但此人在超市里利用各手段把钱占为已有,现在让我们发现了.我想请问能算贪污性质吗?如果报案.会立案吗? 注.我们有证剧.
你们的超市不是国有的性质的,因此不能认定为贪污性质。但是如果这个人是使用工作中的便利条件,数额比较大的,一般是5000元以上,我认为是构成是职务侵占的行为,是职务侵占罪。 如果不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秘密窃取的,我们认为是盗窃行为,应该构成盗窃罪,盗窃的起罪一般是500—2000之间。
帮忙?什么工作? 是收银么?-----涉嫌职务侵占(包括做会计) 理货员--------盗窃
如果有证据,那绝对可以提出控告。
其实,你没有先搞明白他是什么罪,只有他不是向你们借的而是用各种手段非法占有的,你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了。 在实践中,有时候经过了公安局,到了检察院还不能准确确定罪名的。甚至法院立案后案件性质也有改变的。 他究竟是什么罪怎么判处是法院的是,也是他进去以后,他的代理律师所要考虑的事。你的目的应该避免或减少损失。所以抓紧时间,赶紧报案才是最重要的。
他这是一种贪污行为,但不能说是刑法上的贪污罪。 1、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产。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刑法》第91条规定的下列财产:(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很显然,你朋友的亲戚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你们的财产也算不上是公共财产。所以,不能以贪污罪告他。 不知他侵吞了你们多少钱?如果数额较大,应该是构成犯罪了。不过,根据其手段的不同,很可能会是不同的罪名: 1、如果其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经管、负责财务的便利,窃取、骗取财物的,是职务侵占罪; 2、如果其虽然在超市具有某种对财产的管理性职务,但并没有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窃取骗取他人经管的财物,是盗窃罪或者诈骗罪; 3、如果其仅仅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则是挪用资金罪。
等等。。。。 既然你们已经有证据,就去公安机关报案吧。由公安机关侦破后,该定什么罪,自有定论。 。
你可以报案,但公安、检察是不会立案!!! 根据《刑法》规定,这种情况属于侵占性质,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如果有证据证明达到一定的数额(具体标准各地不一,你可以向当地律师咨询),在你催还无效的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返还!如果证据不足,那你不但得承担败诉的后果,还可能被对方反告你诬告、诽谤!!! 所以,慎重处理!
属于贪污性质,可以立案
他本人并不占股分之一,只是你们聘请的打工者,所以他把超市钱物俱为已有属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可以对他进行法律制裁.建议你询律师.
一定要报案,你们证据在手里了,一定能把他绳之以法
答:分权,两人分别负责不同的核心内容,有良好的增资和退出机制。多多体会,必有进步。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