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对于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是 如何规定的?
《慈善法》对于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是 如何规定的?
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如财政、税务、金融监管部门等 对慈善活动行使监管、服务等职能,其职权应该依法行使,法定职责必须 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 职权的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 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1)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2)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强行指定志愿者、慈善组织提供服务的;(3)未依法履 行监督管理职责的;(4)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5)私分、 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6)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行政 法律责任具体方式是: (1)责令改正。责令改正是有权部门要求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及其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 关根据管理权限行使责令改正的措施。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 门既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同时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 或业务指导。因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出现违法情形的,由其同级人民政府、上级政府的民政部门对其违 法行为进行纠正。为了保证行政监察职能的实现,国家在政府系统设立 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实施监察,以改善和加强行政管理。
监察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各级民政部门的同级监察机关、上级监察机关有权要求被监察的对 象纠正违法行为。 (2)给予处分。处分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 分。
公务员出现违法情形的且不具备依法免予处分条件的,由任免机关 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分。
处分的法律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 分条例》等;处分的原则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 序合法、手续完备;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和开除 六种;处分的程序,是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 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 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 规定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答:经与番禺区农业局了解,该区农业部门已制定相关帮扶措施,在给予蔗农资金补贴的同时,对收购果蔗车辆的停放运输上给予支持,并为销售商解决车辆防盗、欺行霸市等问题。同时...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